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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話

大家好,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是我國最南端的法學院。由法律學系、政治法律學系以及財經法律學系所組成,三系擔負著「完整法律人」養成模式教學任務的執行與推動。原則上,本院居中協調三系整合與開發資源,並且對外接洽和國際間的學術交流管道。2016年本院奉准成立博士班,法律人養成的最後一塊拼圖也在高屏地區於焉到位。在過渡階段,本院也必須同時扮演起教學單位的角色,推動屬於第四支支柱的教學研究任務,率領四個系所在國境之南為國家培育完整的法律人。

本院擁有完整的傳統法律學的基礎、續造以及深造學程,院內教師皆具有國內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且富有教學和研究熱忱,多年來提供多元的法律人學力養成方案,不但是律師和司法官,也注重法律人投入候補文官(公務員)或者投身企業學力的培養。本院所屬研究中心業已展開跨領域以及與業界的合作並獲得可觀的教學與研究成績。拜全面電子化資料處理、媒體匯流、一日南北生活圈成形以及物流業的發達等大勢所趨,去中心化讓人只要投入少量的資源就能隨時隨地獲得相同甚至更好的成果,本院所在的高雄市具有建構更優質的教學研究軟硬體設施的全部所需條件,一方面,讓南部學子毋須如過去須負笈北上能就近接觸到法律學專業的養成管道,另一方面,也讓選擇本校的其他縣市學生有機會體驗到高雄的在地觀點與生活品質步調。此外,本院與大陸以及世界上其他國家法學院持續締結的交流協定,可滿足本院師生開拓國際視野的需求。讓本院學生能忠實地面對自己,產生自信而能適才適所,本院師長也可從中與時俱進,得心應手地反饋到自己的教學與研究上面。

為本院師生打造一個「安心、專心的教研環境。」是本院歷任院長一脈相承的使命。本院會一本初衷,用更開放的心態並採取多元創新的方法去迎向未來的挑戰。

法學院院長 吳俊毅 教授

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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