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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8】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大法學院學產鏈結講座系列(一):航太業公司治理-我們如何造出勇鷹號飛機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延續上學期學產鏈結系列講座,於民國114年3月18日下午15:00-17:00舉辦113學年度第2學期的第一場講座,邀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陳櫻琴老師,分享其擔任漢翔航空工業獨立董事的經歷,並探討法律人在企業界的職涯發展可能性。林倖如老師擔任本場活動的主持人,賴志強老師和張鈺光老師到場聆聽。吳俊毅院長首先致詞歡迎並致贈陳櫻琴老師感謝狀和紀念品。

陳老師從以下幾點論述本次演講的主題:
一、從法律人到航太產業獨董——學以致用,從做中學
陳櫻琴老師表示,在退休前就參與航太產業,雖然自身為法律人,對航太產業並不了解,但憑藉從做中學的精神,勇於向產業內的專家請教,不斷累積新知識,逐步適應企業環境。在擔任獨立董事期間,她秉持專業監督責任,曾在公司投資案中提出不同意見書,雖與董事會多數意見相左,但她仍堅持理性分析與發聲,確保公司決策的合理性,並笑稱自己在公司內部猶如「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該投資案因涉及重大訊息公開,最終受到社會關注,凸顯獨立董事在企業治理中的重要性。
二、錯誤投資比貪腐更可怕——法律人在企業中的價值
相較於貪腐問題,錯誤的投資決策對企業的傷害更為深遠,可能讓公司長年陷入不良決策的影響中,進而影響股東權益。因此,法律人在企業經營中的角色,不僅限於合規與風險控管,更應具備策略思維,透過談判與協商降低企業風險。例如,特定接單虧損與政府政策有關,如何在商業談判中爭取更有利的條件,是法律人可發揮重要專業的地方。
三、法律人的未來不只有司法考試——職涯發展無限可能
陳老師回想傳統法律人的出路,大多圍繞在司法官與律師考試,她也分享自己及友人當年備考的艱辛,強調「早上九點進圖書館,晚上九點才出來」是常態。然而,她認為法律人的職涯發展不應侷限於國考,應該勇於嘗試不同領域,拓展專業應用的可能性。
此外,陳老師分享一名學生的成功案例,該學生畢業後進入銀行從基層工作做起,最初僅負責櫃檯數鈔票,憑藉著上進心和努力,陸續考取各類金融證照,也被外派到美國,如今已擔任知名銀行董事長特助。從這個例子可知,法律專業並非只有單一的發展道路,而是海闊天空,關鍵在於個人的學習態度與勇氣。


在演講的最後,陳櫻琴老師以自身經驗鼓勵同學們勇於挑戰刻板的法律人職涯框架,將法律專業與興趣結合,開創屬於自己的職涯道路。她強調,法律人的價值不只存在於司法機關與律師事務所,在企業經營、風險控管、談判協商等領域,同樣能發揮關鍵作用。本次演講讓在場師生深刻體會到法律專業的多元發展可能,也激勵同學們在學習過程中勇於探索,不設限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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