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辦公室2024年8月1日上午準時在法學大樓304室辦公。
吳俊毅院長與甫接任本校行政副校長的本院吳行浩教授帶領院辦公室全體職員為新的法學院辦公室揭牌。
法學院辦公室新址緊鄰304-1的院長室以及305的院會議室,採集中辦公後能形成良好的聯繫有效提升內部行政效能,對外則能形成單一窗口,讓本院所有師生與洽公人士能迅速達到法學院。
原訂同時間為105學年度(2016)即開始招生的法學院博士班掛牌,廠商因凱米風災受災延遲交貨,儀式將再擇日舉行。
回顧法學院位址的變遷:
2002年7月法學院奉准成立,在理工第一大樓辦公。
2005年初法學院大樓落成啟用,法學院辦公室遷移至法學大樓三樓312室(現為法學院圖書期刊室)。
2006年8月,院辦公室搬遷至法學院大樓304、305室,其中,304-1規劃為院長室,304室為院辦公室,305室作為為法學院會議室。
2017年,法學院辦公室單獨移到屬法學院大樓南棟的313室辦公,與位於法學院大樓北棟的院長室(304-1)以及法學院會議室(305)遙遙相望。
2024年8月1日,法學院辦公室回歸法學院大樓北棟304室。除了法學院辦公室,同時也規劃法學院博士班班辦公室的辦公區域,博士班因此有了自己專屬的行政中心,同時對外宣示法學院第四個教學單位(與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以及政治法律學系同樣地位)的實際所在。
以後,應該不會再發生,法學院辦公室與法學院院長室傻傻分不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