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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法制局115年度學術研討會法高雄大學法學院與公法研究中心參與協辦】

2026年8月13-14日高雄市政府法制局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高雄校區舉辦115年度學術研討會。作為本市法治局合作夥伴的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應邀與法學院公法中心參與協辦,透過吳俊毅院長的聯繫,邀請湯德宗前大法官於開幕式後以「論基本權衝突的解釋方法」為題進行專題演講。湯大法官從基本權衝突的類型開始,指出當有基本權衝突時,方法上,係透過利益衡量得出解決的結論。對利益衡量的操作,舉刑法毀謗罪為例,對照釋字509號與112年憲判字第8號的看法,湯前大法官按其主張的階層式比例原則檢驗架構,就目的性、必要性、最小損害性毫無遺漏地進行精確的審查,希望能對結論理由加以優化。同時還介紹美國的衝突解決經驗,比方,寬鬆衡量、規避衡量。湯前大法官在結論認為,「解釋」寓含「判斷」,利益衡量不可避免,為制衡民主守護憲法,大法官唯有「誠實」說理、「謙沖」自持。在進行階層式比例原則審查架構操作時,特別提醒,應儘量避免「成本效益」式的損益權衡。

本次研討會也以「行政運用人工智慧系統所生之責任歸屬與風險分配一以國家賠償
法與公法上危險責任為中心」、「營建餘土處理市場之競爭法規制與行政監督實務—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權限之邊界與 作為」、「建築經理公司擔任建築法起造人之法律責任探討一從建築行政法與地方自治法的角度進行分析」以及「非法廢棄物清理行為之公法歸貴限界——以廢棄物清理法第36
條設施標準之適用邊界與規範競合為中心」等主題設計四個場次的會議。還規劃一場主題論壇:「高雄智慧城市發展之法制建構-智慧數位市民服務x 韌性城市永續綠建築」。選題屬本市法制局與工務局業管的熱門。匯聚多位著名產官學專家發表報告並進行與談,透過學術與實務的對話,尋找解決問題方案的應有取向。
本次研討會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有多位老師與會,政治法律學系張志偉副教授擔任第一場次報告人、法學院院長兼本校高階管理人才培育中心主任(emba/emlba)吳俊毅教授主持第三場會議。法律學系副教授兼本校國際長/法學院公法中心主任林倖如副教授擔任8月14日第四場次的與談人、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兼本校行政副校長吳行浩教授主持8月14日的論壇。充分落實今年7月法學院甫與本市法制局簽署的合作協議。

高大新聞報導:https://www.nuk.edu.tw/p/406-1000-100150,r8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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