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以下進修需求者: 1. 擬先修本校二年制在職專班(財法、政法)、碩士班與碩專班(法律、財法、政法)者;入學後可申請抵免法律基礎學分。 2. 準備本校大學部(法律、財法、政法)轉學考試者;考試科目-刑法總則、民法總則。 3. 準備本校碩士班(法律學系、政治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入學考試部分科目:刑法總則、民法總則、行政法總論。 4.準備國家考試者(非法律系畢業生取得報考資格)(實際採認情形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