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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學生志工招募

一、本會對於需專業法律扶助,但無力支付律師酬金等之人給予法律上之扶助,以維護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平等權。

二、凡具有服務熱忱,願主動積極參與法律扶助之服務工作並經本會面試後認為適當者,即可擔任本分會志願服務工作人員。上開服務期間累積之服務時數,本分會將開立服務證明書以茲鼓勵。
三、有意願者請於填寫志工意願表後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分會,如有疑問請電洽承辦人江珍燕專員 (07)222-2360 分機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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