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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 114學年度博士班班務會議委員名單

依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博士班班務會議設置辦法第4條:本會議由本院院長、法律學系系主任、政治法律學系系主任、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以及本班專任教師組成。

 法學院   吳俊毅院長
 法律學系   謝志鵬主任
 政治法律學系   楊戊龍主任
 財經法律學系   張永明主任
 法學院博士班   林信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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