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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 年度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在職專班、短期進修班等除外),於本僱用期滿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僱用。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
(如未檢附,視為不具備前開情形,本院不另通知補正),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 25,250 元。

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工讀生勞保個人負擔、健保補充保費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交通、住宿自理。
健保部分,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規定:「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三、招募名額:正取 16 名,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

四、主要工作內容:卷證裝訂、編頁、影印、整理檔卷(含搬運卷宗、卷宗下架、清查銷燬卷宗)、協助整理卷證、收文收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止(以郵戳或快捷、快 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工讀地點以岡山檔證大樓為主,工讀生請審慎考慮交通之便利性與安全性):

本院院區,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
本院岡山檔證大樓,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 57 號。
本院鳳山辦公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96 號。
七、工讀時間: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同年 8 月 31 日止。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或「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網站」下載,網址: http://ksd.judicial.gov.tw/,或來電洽詢:(07)2161418 轉分機 2698)。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檢附文件以掛號寄至「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

十、審查與進用:

報名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預定 111 年 5 月 18 日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不另寄發通知);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獲錄取進用名單預定於面試後二週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錄取者如未滿20 歲,應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為指定監護人,請提出戶籍謄本供審核);逾期未報到(報到時間:111 年 7 月 1 日上午 8 時)或應提出同意書 而未提出者喪失進用資格;未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本次招募如因疫情,有停止辦理之必要,將另行公告。
十一、本院聯絡方式:07-2161418#2698 林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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