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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起校園防疫措施,請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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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防疫政策,本校配合調整防疫指引即日起開始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1月9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816號函辦理。

二、本次防疫指引調整,說明如下:

(一)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今日起放寬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之相關因應。

(二)指引修正如附件紅字,餘無修正。

三、本案另張貼於本校防疫專區,惠請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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