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法與訴訟法的大冒險——從憲法裁判出發,直擊論證義務!
想朝 #公法組 邁進的你,千萬別錯過這場含金量爆表的經典講座!
2025年4月28日下午1點半,高雄大學法學院516會議廳座無虛席,一場知識與思辨交織的學術盛宴正式開演!本次博士班經典班講座特別邀請到輔仁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蔡明忠法學講座教授楊子慧老師以「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解釋與續造-從裁判憲法判決探憲法法院論證義務」為題帶領師生探索憲法訴訟的奧祕。
楊子慧老師將重點放在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之修正,對憲法法庭受理聲請時所根據的「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之要件進行分析,楊老師從憲法法院之論證義務開始講,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及其制度的適用經驗啟發,指出裁判憲法審查應站上憲法之最高性並審視其影響範圍,並強調須見解穩定性的維持,如果憲法裁判標準變化無常,將使憲法法庭之公信力大為減損。貫穿論證義務,憲法法庭應增加「憲法上權利受侵害」聲請要件及「貫徹基本權利所必要」受理要件的闡述。
楊老師回顧採憲法法庭審判制度後受理案件的法領域落點熱區,按照是否涉及基本權干預的導向對其首例判決就標竿判決的評選標準加以評論。
楊子慧老師認為,目前憲法法庭之制度運作不若過往釋憲之方式,因判決的內容由具相關專業法領域之大法官主筆,加上多數大法官的意見,而非如同先前全體大法官逐字逐句進行討論所形成。論證過程會因主筆大法官之論述方式而有所不同,對憲法法庭論證義務落實以及公信力的影響甚巨。
最後,楊子慧老師以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為例,探討在「憲法重要性」、「基本權違憲審查」等區塊應釐清的問題,以及一般法院跟憲法法院的權限分際。QA時間由法律系林倖如老師主持,同學們提問踴躍,楊老師也逐一回答,並鼓勵高大法學院同學走進憲法世界,以堅實的學術基礎,成為守護憲法基本權利的明日之星!楊老師的演講深入淺出,分析精闢到位屢屢引發共鳴全場笑聲不斷,讓人意猶未盡,希望未來很快還有機會能夠再邀請楊老師到法學院分享。
活動由吳俊毅院長開場,吳院長並贈送感謝狀與紀念品給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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