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日期:113/02/27-113/06/30(週二、週四 18:30-21:30/週六 09:00-12:00)
適合以下進修需求者:
1. 擬先修本校二年制在職專班(財法、政法)、碩士班與碩專班(法律、財法、政法)者;入學後可申請抵免法律基礎學分。
2. 準備本校大學部(法律、財法、政法)轉學考試者;考試科目-刑法總則、民法總則。
3. 準備本校碩士班(法律學系、政治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入學考試部分科目:刑法總則、民法總則、行政法總論。
4.準備國家考試者(非法律系畢業生取得報考資格)(實際採認情形經考選部應考資格審查通過為準)。